一、项目名称:宜宾市审计整改管理平台 二、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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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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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称:数据管理。
2.服务范围:按招标文件要求。
3.服务要求:审计整改管理平台需满足审计局关于审计项目整改流程、管理规范及相关政策的需求,包含数据管理、预警督查、统计分析、系统运维、平台支撑、短信发送等模块,实现全过程动态管理审计项目的整改工作。
4.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开发期及验收通过后两年运维期。
5.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标准。 |
三、成交信息 项目名称:宜宾市审计整改管理平台项目 供应商名称:芜湖智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路38号科创中心软件园C420 成交金额(元):256800.00,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陆仟捌佰元整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25年6月23日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比选 (二)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三)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宜宾市审计局507办公室(宜宾市叙州区崇文路5号),联系电话:0831-2332476。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宜宾市审计局 采购人地址:宜宾市审计局507办公室(宜宾市叙州区崇文路5号) 联系人:樊先生,联系方式:0831-2332476
宜宾市审计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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