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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屏山审计: 中共屏山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宜宾市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0日

    近日,中共屏山县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中共宜宾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印发〈宜宾市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并研究部署屏山县贯彻落实意见。会议旨在将审计整改的政治责任压实到全县各级各部门,以全链条责任体系驱动治理效能提升,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大局。

    会议指出,《办法》是规范审计整改工作的系统性制度依据,对审计整改的责任主体、整改内容、职责分工及追责情形作出明确规定。县委常委会带头学习,旨在推动上级决策在基层落地生根,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对照检查、健全长效机制,真正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会议强调,《办法》构建了“四位一体”的全链条审计整改责任体系。一是明确责任主体。确立被审计单位为整改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整改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总责,相关职能部门依职责承担相应责任。二是实行分类整改。建立分类整改时限机制,对立行立改事项要求60日内完成,分阶段整改事项1年内完成,持续整改事项5年内完成并需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三是强化协同联动。形成县委审计委员会统一领导、审计机关检查督办、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组织人事部门挂钩干部考核、财政部门关联资金分配、国资机构纳入企业负责人薪酬考核、主管部门督促指导的立体化监督格局。四是严格追责问责。明确对虚假整改、拖延整改、整改不到位及公告责任不落实等情形严肃追责;对干扰阻碍整改、造成损失扩大或引发舆情及群体性事件的从重问责,由相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受理审计整改责任追究事项。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办法》为准绳,推动审计整改走深走实。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将整改要求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学习内容,压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实行问题清单销号管理,严格按时限报送整改结果。二是强化协同联动。审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国资等部门协同作战,对虚假整改、拖延整改、整改不到位及干扰阻碍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严肃追责,对重视不够、整改不力的单位开展专项督查。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规范权力、完善治理、提升绩效的制度成效,坚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推动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更好地服务全县发展大局。(撰稿人:黄耀;审核人:叶珊玉;审签人:杨登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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