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升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近日,宜宾市审计局印发了《宜宾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试行)》〕。 《办法(试行)》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对标对表审计署相关规定,共分为12章127条,明确了计划管理、审理审定、督促审计整改、项目后评估、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各环节的质量控制职责、标准和措施,系统构建了覆盖审计项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闭环。 《办法(试行)》着力聚焦审计工作实际,坚持系统观念,首次实现对审计项目从计划、实施到归档的全流程、全链条质量管控;把准审计职责,针对不同环节的特点和风险点,制定了差异化的质量控制标准和措施,指向明确,操作性强;强调分级质量控制,清晰界定了从审计组到业务科室、审理机构乃至局领导等各方职责,并将质量检查与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紧密挂钩,形成了强有力的责任倒逼机制。 《办法(试行)》的出台,是宜宾市审计局强化质量管控、提升履职能力的重要举措,不仅为审计人员提供了清晰、统一的质量标准和操作指引,有助于全面提升审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更通过建立健全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质量控制机制,持续筑牢审计质量“生命线”,为更好发挥审计监督重要作用,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撰稿人:陈川;审核人:胡芸;签发人:赵利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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