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3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上
宜宾市审计局局长 何胜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20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请予审议。
按照市委部署和市委审计委员会统筹安排,根据审计法律法规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审计局对2020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自去年8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以来,市本级组织实施审计单位48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2.35亿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2.03亿元;提交审计报告、要情专报等135篇,提出审计建议101条,推动建章立制40项。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委五届九次、十次全会部署,主动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全市实现GDP2802.12亿元、增长4.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0.03亿元、增长13.98%,主要经济指标增速稳居全省前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高质量的财政保障。
一、预算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市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决算草案情况,并对部分重点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在确保预算收支总体平衡的基础上,财政收入持续平稳增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管理不够精准。主要是市财政局预算安排不合理、对有关单位预算编制审核把关不到位,影响了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算执行管理不够到位。主要是市财政局将部门存量资金收回并重新安排使用后,未及时开展后续跟踪检查,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未能很好实现存量资金盘活使用目的。
(三)财政专户管理不够规范。截至2020年底,市财政局管理的相关财政专户尚有结转超过两年的闲置资金522.58万元未盘活使用。
(四)粮油储备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黄桷庄粮油集团未按计划要求完成小包装菜籽油储备,市财政局对所下达的专项资金也未进行有效监管,资金使用效益受到影响。
(五)个别专户暂付款清理消化不够到位。截至2020年底,市本级财政专户、非税专户等出借垫付的暂付款3.33亿元未得到妥善处置。
此外,延伸审计发现,一些区县也还存在库款保障水平不足、专户管理不规范、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财政、中央财政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工业军民融合局、市二医院等11个部门和单位,并对70个一级预算单位的财务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对其中存在疑点事项的28个单位进行了现场核实。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下列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不到位。主要是少数单位多报或少报支出预算,项目支出进度缓慢,资金使用不及时。
(二)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主要是少数单位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有关规定,保证金管理不规范,挤占挪用专项经费,应缴未缴事业收入,部分单位的预算项目有关内容、依据、指标等不完整、不细化。
(三)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要是少数单位“三公”经费等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违规突破绩效工资总额568.99万元、违规发放奖金补贴和补助334.6万元。
(四)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主要是部分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资产管理不规范,账表和系统数据不一致,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
三、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2020年度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三江新区、翠屏区、叙州区、南溪区、珙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方面。一是部分区县挪用或欠缴被征地农民保险费用。二是部分重点困难人群未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三是执行养老保险减免政策不到位,22家企业未获或少获减免,4家单位违规享受减免。四是少数区县部分基金存款未按规定享受优惠利率。五是审核把关不严,不符合条件人员获取养老保险待遇。六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动不够,市本级及7个区县未完成原机关事业单位和原农村养老保险与现行保险的衔接和清理工作。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方面。一是阶段性减征医疗保险费不到位,612家单位未获或少获减免,68家单位违规享受减免。二是基金支付审核不严格,存在重复报销和超范围、超标准支付费用及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等问题。三是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多发,184家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违规收费、重复检查、过度医疗及违规线下采购药品和高值耗材等问题。四是5个区县未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医疗费用超总额控制部分全部兜底或超比例分担。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方面。一是资金使用不及时,翠屏区、南溪区、珙县共有3.93亿元财政补助和银行贷款闲置超过1年。二是项目推进滞后,翠屏区、珙县部分城镇老旧小区未完成2019年完工任务和2020年开工任务,南溪区、叙州区部分项目进展缓慢或移交不及时。三是公租房分配管理不到位,相关区县存在公租房空置,应收未收公租房租金、向不符合条件人员配租公租房、发放租房补贴等问题。
四、政府投资管理和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市发展改革委履行投资管理职能方面。主要是对投资概算等环节和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监管不够到位,个别投资计划未按上级要求及时转下达,不利于加快项目进度、提升投资效益。
(二)重点政府投资项目方面。宜宾机场迁建工程等5个重点项目存在项目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建设程序不合规、工程变更管理不规范、合同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涉及金额1.71亿元。
(三)对口帮扶雅江县、新龙县援建项目方面。主要存在部分项目经费预算不够精准、工程实施缓慢、款项支付不及时等问题。
五、金融机构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厅授权,对南溪区金坤小贷公司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执行有关金融政策不严格,违规跨区域发放贷款,超经营范围开展融资居间服务并收取居间报酬。二是信贷资产质量较差,不良贷款占资本金比例高,涉诉不良贷款清收乏力,抵债物资处置不及时。三是信贷风险防控不到位,贷款“三查”制度落实不力,抵质押物评估管理不规范,部分贷款面临损失风险。四是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备,内控制度不健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大额资金的支付标准及审批权限不明晰。
六、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新增财政直达资金、优化营商环境、竹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情况。
(一)新增财政直达资金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无依据扩大支出范围,涉及154.25万元。二是资金使用不及时,部分项目进展缓慢,涉及2769万元。三是违规拨付资金5493.44万元。至2020年底上述问题已整改。
(二)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存在收(退)户名不一、会计记账滞后且不实、逾期未退还或没收保证金、违规退还保证金等情况。二是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因平台发布不及时或漏选“网上办理”选项等因素,124项政务服务事项未及时实现网上申办。三是因场地受限和窗口改造不及时等因素,38项政务服务事项未及时进入市政务服务大厅。四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台账记录不完整,不能准确反映2017年及以前年度保证金收退情况。五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违规收取46户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6.45万元。
(三)竹资源培育及竹产业发展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重大产业项目因启动时间较晚、资金未及时到位、建设用地未落实等因素导致项目推进滞后,相关产能未达到既定目标。二是7个区县重复统计竹资源培育面积4.02万亩。三是要素保障不够到位,3个县未及时落实竹产业企业建设用地指标、竹产品初级加工设施用地未按农业设施用地管理、竹产品初级加工单位未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七、乡村振兴有关审计情况
对10个区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2011年以来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明显,但也存在规划布局不科学、投入保障不合理、项目建设不规范、上报数据不准确、农田质量有待提升及农田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审计发现,我市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非粮化”势头还未得到有效遏制,存在高标准农田流转用于种植柑橘、竹子、茶叶和蚕桑等非粮作物现象。
八、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情况
2020年8月以来,审计共移送问题线索114件,截至目前有关部门已处理55件,对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89人给予其他问责处理。主要表现为:一是履职不到位,损害财政资金安全和群众利益,涉及此类问题线索49起。二是侵占挪用和骗取套取财政资金,涉及此类问题线索34起。三是以权谋私、优亲厚友,涉及此类问题线索11起。四是执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不到位,涉及此类问题线索8起。
九、审计建议
一是健全财政风险防控机制,提高保障水平。二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三是抢抓战略机遇,推动重大政策落地生效。四是加大督促检查,落实审计整改。
本报告反映的主要问题,具体情况以附件形式印发会议,并依法向社会公告。审计指出问题后,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对本报告反映的各项问题整改情况,我们将强化跟踪督促,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全面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持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审计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为我市加快创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副中心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