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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宜宾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30日

    2021年12月20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上

     

    宜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关晶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方存好市长的委托,代表市政府向人大常委会就宜宾市2020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预算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管理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市财政局制定《市级预算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通过加强绩效评价、运用好评价结果,科学编制下一年预算安排。

    (二)关于预算执行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市财政局加强财政资金结转结余管理,健全存量资金动态清缴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关于财政专户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市财政局通过收缴入库、清理盘活、加快支出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管理。

    (四)关于粮油储备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市财政局已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督促黄桷桩粮油集团将小包装菜籽油规范储备到位。

    (五)关于个别专户暂付款清理消化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市财政局已制定两年内完成暂付款分类处置清收计划,正按计划推进有关工作。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涉及的相关单位强化部门预算管理,确保今后科学编制年度预算。此外,通过健全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等,严格规范预算执行。

    (二)关于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相关单位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有关单位已归垫资金166.13万元,退还保证金8.06万元,已收回或上缴违规收费、应缴未缴收入等3025.89万元。

    (三)关于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相关单位通过制定完善公务卡管理办法、职工餐费管理办法等,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职工伙食费等的使用管理。

    (四)关于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相关单位通过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及时调整账务、清理往来款等方式,进一步严格规范了机关会计基础工作。

    三、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问题的整改情况。相关区县及时归垫了挪用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预存款2.02亿元,补缴被征地农民保险费6509万元。8065名被征地农民和重度残疾人、低保特困户纳入养老保险保障范围。向未获或少获养老保险费减免企业退还保费251.85万元,对违规获得社会保险费减免的单位补收保费5.12万元。收回基金存款未执行优惠利率的利息81.74万元。追回向死亡人员、服刑人员及重复享受待遇等人员违规发放的养老保险待遇73.12万元。完成1.16万参保人员、涉及基金结余6899.76万元的清理工作。清理194人的个人账户沉淀资金23.92万元。

    (二)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问题的整改情况。相关单位通过补录医保系统补(退)收计划、开展行业检查、约谈负责人、逐月抵扣、科学测算定点医疗机构总额指标等方式,完成阶段性减征医疗保险费不到位、医疗机构违规收费、未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等问题的整改,追回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112.72万元。同时,追回重复报销、超范围支付、骗(套)取资金104.22万元。

    (三)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相关区县正加快推进项目,2个区县项目建设已完工。1个区已完成公租房分配任务。此外,已收欠租289万元,取消不符合条件的被保障对象146户,追回违规领取的补贴补助3.35万元,清退违规分配使用保障性住房114套。

    四、政府投资管理和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市发展改革委履行投资管理职能问题的整改情况。市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的管理,督促各区县、市直有关部门严格审核重点项目要件审批办理情况,依法依规做好审批工作。通过强化责任,做好项目监管工作。

    (二)关于重点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除个别工程正在履行变更手续外,其余涉及工程项目已完成变更手续。对工程投标中弄虚作假行为的监理单位已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二是涉及的有关项目已完善用地批复手续、施工许可证、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和环保验收,南岸污水处理厂附属工程竣工验收正在协调办理中。三是部分工程项目已通过完善台账等方式完成变更审批手续,其余变更手续正抓紧完善中。四是相关工程项目资本金已到位,预付材料款大部分已扣回。材料价格调整和认质认价工作正积极整改中。

    (三)关于对口帮扶雅江县、新龙县援建问题的整改情况。截至2021年10月,我市2020年度援建两县的22个项目,已完工20个,拨付资金7160.03万元,平均资金拨付率81.61%。两县政府已压实项目管理责任,加快余下项目推进,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发挥资金效益。

    五、关于金融机构审计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南溪区金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已停止跨区域经营行为,禁止收取居间报酬。制定了阶段清收方案,加大对不良贷款的清收力度,进一步清理抵债资产,规范资产处置程序。加大对风险借款人的催收追偿,并对新增业务的抵质押物规范评估。修订了相关内控制度,今后将严格履行监事会职责。

    六、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新增财政直达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有南溪区已向企业追回支付的房租补贴。有关区县已全部追回违规发放的资金。二是筠连县人民医院已支付项目设备采购款1300万元,南溪区相关工程已进入三通一平程序,高县人民医院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三是珙县和筠连县已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并将结余资金缴回县财政局直达资金专户。

    (二)关于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相关单位修订完善保证金收退管理操作规程,规范会计科目设置等多种方式,积极退还保证金。市本级政务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并实现“网上办理”。相关部门清理完善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台账,确保保证金退还工作顺利进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发布公告,明确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小微企业为免收对象。

    (三)关于竹资源培育及竹产业发展问题的整改情况。相关区县正在完善资料,抓紧上报规划、环评等资料,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实现目标任务。部分区县通过重新核算竹资源面积、开展新造竹林作业、异地补造林等方式,积极推进竹资源培育工作。此外,继续加大配合完善设施用地手续力度,积极清理并组织用地审批,积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接,争取扩大用电范围。

    七、乡村振兴有关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对“两区”划定范围的摸排,严格执行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选址要求。二是积极开展“多元投入”试点工作,出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的鼓励办法。各区县已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8008.37万元。三是部分区县制定有关高标准农田等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及制度5个,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四是加大对虚报、重报、错报高标准农田面积等问题的排查力度,未能完成建设规划任务的,将补建任务纳入高标准农田十年规划目标任务。五是各区县已完成17.81万亩高标准农田质量等级核查评估工作,对不达标的高标准农田纳入高标准农田十年规划,分年度改造提升。六是相关区县制定了关于防止高标准农田“非粮化”,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等方面的激励种粮政策12个。对未完成规划任务的,将补建数量纳入新一轮十年规划。七是相关区县建立健全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理制度等农田管护机制4个,落实运行管护经费35万元。

    八、下一步工作措施

    市政府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是进一步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专项汇报等方式,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重点解决整改点位不准、整改措施不实、整改效果不好等问题,并做出具体安排,真正做到“治已病、防未病”。

    二是加强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力度。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对主管领域审计整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认真履行审计机关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责任,确保整改结果真实准确完整,对整改过程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拒不整改的单位和责任人,提请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是健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协作。积极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党政督查相结合,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等相贯通,推动问题整改和成果共享。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机制,加强对未整改到位问题的跟踪督促,巩固审计整改成果,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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