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6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宜宾市审计局局长 陈永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21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请予审议。
自2021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以来,全市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宜宾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积极创新审计理念和工作方式,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一年来,共审计和调查单位210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87.19亿元,其中违纪违规问题金额5.13亿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22.52亿元,提交审计报告、要情专报等839篇,提出审计建议810条,推动建章立制242项。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市上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等战略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稳步提升经济实力,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3000亿元,总量居全省第三,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财政运行总体向好。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出台《落实经济稳增长财政九项细则措施》确保稳中求进。加快新兴财源培育,强化财政资源统筹,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1.17亿元,增速达到25.6%,总量和增速均排全省第二,有力支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民生福祉持续改善。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65%以上高位水平。全力保障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投入乡村振兴资金不减少。全力保障全民免费接种疫苗政策落实,全面完成疫苗接种任务。全力保障民生项目,投入财政资金57.74亿元,聚力“幸福宜宾”十大工程、27件民生实事等,持续提升群众满足感、获得感、幸福感。
——集中财力支持产业发展。积极构建财政支持政策体系,出台涵盖重点产业扶持政策,兑现产业政策补助资金18.7亿元,有效帮助728户企业解决发展难题。集中财力支持重点工作,累计投入113.09亿元支持产业发展双轮驱动、双城建设、交通基础建设、乡村振兴、弥补民生短板、严守“三条底线”等。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与银行开展“助保贷”、中小企业转贷资金、“出口退税资金池”等合作,吸引整合多方资源支持实体经济。
——审计整改成效明显。进一步完善党委总揽、人大监督、政府督办、职能部门分工协作、被审计单位具体执行的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压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推动全市2019年至2021年5368个问题完成整改,审计整改率达95.09%。对未完成整改事项,已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积极推动整改落实。
一、预算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决算草案情况,并对部分重点事项进行延伸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市财政局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优化支出结构,财政收支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不够到位。一是安排5个单位年度预算时,未按规定优先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涉及金额6203.53万元。二是14个部门(单位)2020年实施的22个项目,截至2021年末,预算执行率52.31%,其中5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5个项目执行率为零;2020年实施的1个建设项目连续两年累计预算安排3亿元,截至2022年3月,实际使用1063.81万元,预算执行率3.55%,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二)部分财政资金管理不够规范。一是财政资金支付监管不到位,2021年将35个单位项目资金3035.02万元直接拨付至单位或下属单位银行账户,截至2022年4月,仍有1665.87万元在相关单位银行账户闲置未使用。二是2021年末,应收未收2个单位房租、利息收入85.5万元,审计期间收回85万元,截至2022年4月仍有0.5万元尚未收回。三是未及时清理、盘活部门存量资金2595.71万元,其中:3个部门结余资金124.22万元;1个部门留存长达7年问题楼盘无法发放的政府购房补贴2059.59万元;11个单位基本支出结余191.86万元;35个单位项目支出结余220.04万元。四是存量资金使用效率低。2021年,市财政存量资金10.44亿元,当年安排使用1.23亿元,年末结余9.21亿元,资金使用率11.78%。
(三)部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够高。一是部分直达资金项目进度缓慢。截至2022年4月,1个医院2021年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和1个部门2021年度7个项目实际预算执行率分别仅22.32%、37.84%。二是专项债券资金未及时有效使用。截至2021年底,2020年度发行的1个项目(一期)专项债券资金因项目建设内容调减导致9106.68万元闲置超1年未使用。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对4个市级部门及相关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同时,结合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3个单位涉及的预算执行有关情况进行检查。审计结果表明,上述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不严格。3个单位挤占专项资金73.27万元。1个单位超预算支出劳务费、印刷费和车辆租赁费133.45万元;9个专项债券项目进展缓慢,资金使用率偏低;3个分散采购项目未严格执行采购内控制度对采购文件会审、21个预算项目未开展事前绩效评估。1个单位的2个项目预算编制不准,当年项目未实施;审核把关不严致使重复退还门票保证金20万元;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不严,个别项目未经公开采购。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2个单位超标准发放加班补助和行车补助1.06万元;3个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领导班子嘉奖和超范围发放防暑降温用品59.05万元;1个单位落实公务接待费不到位、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不严格。
(三)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1个单位非税收入40.5万元征收不及时。1个单位非税收入未全额纳入预算管理60.85万元。3个单位的门面租金、利息等收入68.28万元未上缴财政。1个单位部分保证金和社会保险费13.84万元未及时清退。5个单位存量资金清理不彻底,涉及金额166.54万元。1个单位监督指导不到位,个别县(区)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优抚补助、困难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34.64万元、违规分配使用帮扶基金26.8万元等问题。
(四)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1个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资产管理不到位。2个单位部分资产未及时入账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登记和计提折旧等。3个单位存在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市级能耗监测系统数据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1个单位往来款项2.53亿元未及时清理。4个单位存在资产家底不清、账实不符等问题。
三、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加强民生资金项目监管,围绕住宅维修、粮食购销等领域,把审计监督跟进到民生项目和资金的“最后一公里”,促进民生政策落地见效。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情况。对2018年至2021年7月底全市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截至2021年7月底,全市商品房维修资金累计归集29.90亿元、累计增值2.15亿元、累计使用1.05亿元、累计结余31.01亿元。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商品房和政府主导的拆迁安置小区应交未交维修资金2.1亿元。二是部分商品房小区开发企业长期占用、挪用代收的维修资金或禁止代收后仍违规代收维修资金、超标准收取维修资金且未退还,涉及金额1.7亿元。三是维修资金的分户管理不到位、收益分摊不准确,涉及金额6.61亿元。四是主管部门执行政策和履职不到位,导致部分老旧小区未补建制度且未补缴维修资金、未动态调整维修资金缴存标准、未按规定计提售后公有住房维修资金、部分开发企业未及时交纳维修资金。五是维修资金存储管理不合规、会计核算管理不规范。六是因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管不到位,导致存在虚报套取资金、扩大资金使用范围、资金使用程序不合规、维修项目管理和支付不合规等问题。七是维修资金保值增值效益不高,活期存款比例超50%,增值收益未实现最大化。八是维修资金使用效率低,截至2021年7月末,全市使用总额仅占归集、增值总额的3.27%。九是制度机制建立健全滞后,对专用票据、信息管理系统和档案等管理不到位。
截至2022年6月末,全市已收回欠交维修资金1.63亿元,收回借款和追回资金8.27亿元,开发企业等已退还维修资金159.10万元。完成维修资金收支和增值收益分摊3.28亿元,促进全市住建部门建章立制24项。
(二)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市级1户国有粮食企业和9个县(区)共15户国有粮食企业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国有粮食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突出政策性粮油储备主业,履行粮食质量安全执行主体责任,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施粮食宏观调控、平衡粮食供应、确保社会稳定等起到一定积极作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决策程序不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及程序等不健全,违规决策行为时有发生。二是运行管理混乱,内控制度不健全,购销存等核心业务环节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及内部基础工作薄弱。三是政策执行不到位,超期储存市级储备菜油424.66吨;多报市级储备菜油并多获市级储备菜油保管费用20.46万元。
四、政府投资管理和重大项目资金审计情况
持续深化投资审计转型,积极构建“把控面、规范线、穿透点”的总体业务格局。对全市概算总投资627.55亿元的464个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共审减或挽回损失7535.08万元,促进规范管理资金6.84亿元,突出建设领域典型问题行业治理,不断推动全市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
(一)政府投资监管还不到位。一是因前期准备不充分、进度款审批不及时等原因,部分专项债券项目推动缓慢、资金使用率较低,涉及金额3.33亿元。二是节能审查及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6个项目未取得节能审查批复即开工建设,35个项目未经节能验收即投入生产、使用。
(二)重大投资工程推进不力,管理有待加强。一是重大水利工程推进滞后。截至2022年3月,7个中型水库项目建设工期均比初步设计批复工期滞后6年以上且未竣工(其中惠泽水库长达16年),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比批复概算少6.17亿元,未能如期发挥效益。二是项目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3个项目因建设单位未严格按合同进行监管,导致现场管理人员未按约定承诺到位;3个项目因勘察不到位、工程量清单编制不准等原因导致变更增加投资4152.92万元。三是基本建设程序不合规。8个项目未按规定取得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批复;3个教育项目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四是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8个项目建设单位存在未缴纳、未及时退还或提前退还履约保证金等问题,涉及金额5.36亿元;1个项目施工单位在工程量、新增单价等方面多计工程款245.09万元。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着力推动中央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落地落实,重点审计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财政奖补资金、“一网通办”、对口援建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一)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情况。对1个县的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该县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总体规范,在促进“六稳”“六保”任务落实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执行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不到位,未及时清理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对象290人,15人违规领取低保金4.64万元。二是系统管理存在漏洞,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记载的支出数据比预算指标系统记载多1.32亿元。三是2个资金项目推进缓慢,涉及金额528.12万元。四是部分医疗能力提升资金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规定。五是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拨付村卫生室的比例未达40%要求。针对上述问题,该县采取积极措施均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的专项审计情况。对2020年民营企业贷款贴息、工业企业用电用气、加快建设现代化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措施、支持建筑产业以及促进恢复生猪生产八条举措等五项财政奖补资金(以下简称“五项奖补资金”)申报、分配、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五项奖补资金实施,进一步推动市委市政府“产业发展双轮驱动”战略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较好地发挥了政策引领、资金激励的导向作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4个县(区)工业企业用电用气补贴和“猪八条”政策县级配套资金不到位,涉及金额1136.47万元。二是支持工业经济发展奖补资金、企业用电用气补贴县级资金和“猪八条”市级奖补资金等3项奖补资金698.34万元滞留县(区)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未及时拨付。三是1个单位未及时清理民营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结余275.71万元。四是2个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多补奖补资金358.12万元。五是3个县(区)的34个养殖场未按规定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六是1个县未按规定对建筑业企业奖励资金进行公示。七是奖补制度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存在申报条件不精准、重要审核指标口径模糊等问题。八是人为增加企业申报成本,要求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等资料,变相增加中小企业负担。
针对存在问题,相关单位积极整改,截至2022年6月,已收回上缴财政资金341.08万元,盘活资金结余275.71万元,及时配套资金981.73万元,及时兑现资金295万元。
(三)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市本级以及3个县(区)的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进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全力推进实施“一网通办”改革,出台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重点任务,推动了政务服务不断提升质效。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宜宾市市级部门权力清单(2020年版)》中有3个行政权力事项行使层级与省级清单不一致。二是一体化平台建设运用滞后。市级自建业务系统未与一体化平台有效对接;全市95个便民服务中心未使用一体化平台;38个市级部门和267个县(区)级部门因角色(权限)配置不完整,无法全面使用一体化平台功能;一体化平台中同一事项在不同层级、不同区域间,网办类型不一致。三是存在虚报、补录有关办件数据、评价数据、电子证照等问题。四是安全管理有漏项。3家主管部门未建立一体化平台网络与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一体化平台注册机制存在安全风险。被审计单位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建立完善制度机制,上述问题均全部完成整改。
(四)对口帮扶雅江县、新龙县援建项目审计情况。2021年我市对口援建甘孜州雅江县、新龙县项目共23个,按时足额划拨资金1亿元,为当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截至2021年10月,雅江县已完工项目4个、未完工项目5个,累计支出988.34万元,拨付率20.17%;新龙县已完工项目6个、未完工项目8个,累计支出1043.50万元,拨付率20.46%。两地帮扶工作队针对发现问题,正积极推动有关问题整改。
六、乡村振兴审计情况
围绕夯实乡村振兴基础,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重点审查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农商行支持乡村振兴信贷投放等情况。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审计情况。围绕夯实乡村振兴基础,助推土地向集约节约高效利用方式的转变,重点审计了市本级和4个县(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和4个县(区)土地出让收支计划完成情况顺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基本规范。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土地价款征收不及时,涉及金额4.51亿元。二是市本级和3个县(区)超范围列支土地出让收入,涉及金额14.06亿元。三是2个区少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977.86万元。四是2个县(区)违规使用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的被征地农民社保基金、教育资金等,涉及金额4465.96万元。五是收支管理不规范,市本级土地出让收益8.9亿元未及时缴入财政国库。六是1个区349名失地农民未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报”。七是审核管理不严,1个县违规向未结清违约金的1家企业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现已促进增收节支14.39亿元,其中,收回或上缴国库13.74亿元,收回土地出让地块等相关资金6500万元。
(二)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有关审计调查情况。根据审计厅授权,对2个县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两县农商行”)2020年至2021年支持乡村振兴信贷投放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两县农商行聚焦主业,努力规范涉农及普惠贷款管理,较好发挥了支农支小主力军作用,为乡村振兴提供了金融服务和支持。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未严格执行涉农金融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未对涉农领域倾斜,涉农贷款平均利率均高于一般贷款利率;未按规定提高涉农贷款不良率考核指标;“两权”抵押类贷款推广不力,连续2年未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林权为抵押的贷款业务。二是对涉农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不够,两县农商行涉农贷款占比较上年分别下降12.32%和4.07%。三是信贷风险防控不到位,贷款“三查”制度落实不力,抵质押物评估管理不规范,部分贷款资金面临损失风险;贷款五级分类不够准确,涉及金额315万元;两县农商行违规发放贷款179.25万元。四是上报数据不准确,错报、漏报涉农贷款1.5亿元。
七、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一)天原集团挖潜增效专项审计调查。天原集团有序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围绕“一体两翼”战略布局,立足优势氯碱传统产业为主体稳步发展,依托自身循环经济产业优势,基本形成“资源能源—氯碱化工—化工新材料及新能源电池材料”的一体化制造业循环产业链。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外投资决策不够科学,收购马边长和电力公司自然人股东股权决策程序不规范;收购的民营企业原屏山天金化工因历史问题、重要资产存在瑕疵等因素,存在风险隐患。二是未严格贸易合作管理,对交易货物缺乏监管,开展贸易业务造成经济风险2430.76万元。三是未严格执行招投标政策,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投标人、调整预算金额规避招标等问题。
(二)100亿优质主体公司债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宜发展集团2019年100亿优质主体公司债(以下简称“优质主体公司债”)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发行的优质主体公司债,有效解决了部分重点企业资本金不足、项目资金及流动资金缺乏等难题,推动了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新兴产业创新发展,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未严格监督部分用款单位按约定用途使用债券资金30.23亿元。二是未严格监督用款单位专户储存债券资金3.83亿元,且部分资金使用进度不实。
(三)服务成渝双城经济圈专项审计工作情况。对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临港经开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开展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临港经开区管委会坚持新发展理念,创新工业用地供地方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建立企业落地、工程建设、用地验收、转让和退出等机制,为土地资源合理高效利用、工业用地保障、供地用地行为等提供了操作规范,为川渝两地产业园区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实际用地与批准供地范围不一致,涉及面积991.54亩。二是未及时制定土地储备资金绩效评价制度、统一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三是土地出让金未及时缴库,滞留财政专户于次年才缴入国库,其中2019年未及时缴库达5.04亿元。
八、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和10个县(区)乡镇21名党政领导同志任期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干部认真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较好地履行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职责。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河长制执行不严。部分乡镇存在河长巡河次数不够、记录不规范、生活粪污直排入河等问题。二是2个乡镇未编制或未落实饮用水源安全应急预案。三是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存在安全隐患。个别乡镇水厂无取水许可和供水资质;部分县(区)饮用水源地未按规定设立标识标牌等保护设施、水源地保护区内仍有农户居住活动、未完成水源地保护区环境规范化整治等。四是农村建设用地管理不到位。3个乡镇10户农村宅基地、1户乡镇企业用地不合规。五是因前期规划不衔接、数据更新不及时造成森林资源统计数据不准,涉及22.44万亩。六是“惠林贷”推荐把关不严,超额度推荐贷款1230万元。七是污水处理设施管理不力,部分镇村污水处理站设施破损导致超标排污。八是行政许可办理推进不力。3个县(区)22个工程项目,9户乡镇企业,11家规模养殖未办理环评手续、排污许可或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登记备案。
九、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情况
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机制、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机制、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机制,以及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部门的贯通协作机制,增强监督合力。2021年7月以来,审计共发现并移送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22件。截至2022年6月,已处理28件,对1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46人给予其他问责处理。主要表现为:财经领域挪用资金、滥发津补贴;工程建设和管理领域中串通投标、违法分(转)包、直接指定项目实施单位、高估冒算;政府采购领域拆分项目化整为零;公务人员履职不力导致财政资金损失浪费,利用职务冒领、截留、侵占民生资金等问题。
十、审计建议
(一)统筹财政资源,有效发挥财政服务保障作用。进一步统筹财政资源,强化收入征缴管理,修订完善市级国有资本经营管理制度,规范收益收缴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机制。进一步增强预算安排合理性,稳步推动统筹部门(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尤其突出政策的“提质”要求和“增效”导向,向内挖潜、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持续提升“发展型财政”内在质量。
(二)抢抓战略机遇,提高政策措施执行成效。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战略机遇,立足服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共融、基础设施共建、生态环境共治、公共服务共享、体制机制共优的务实举措,狠抓政策执行落地,强化监督约束,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和财经制度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充分发挥政策措施的导向和推动作用,更好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三)加强风险防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强化各级财政、部门主体责任和绩效意识,加强对民生、环保、产业、建设等资金的监管,避免出现廉政风险;建立健全严肃财经纪律的长效机制,增强部门责任意识,维护国家财经安全秩序;完善国有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健全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聚焦粮食领域关键环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创新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筑牢粮食安全防线。
本报告反映的主要问题,具体情况以附件形式印发会议,并依法向社会公告。审计指出问题后,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对本报告反映的各项问题整改情况,市审计局将强化跟踪督促,促进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全面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市级预算管理和财政收支进一步规范,审计工作也在完善监督制度、推进全覆盖和服务改革发展等方面取得新成效。我们将更加自觉地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我市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作出应有贡献,用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