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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宜宾市2022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3日

    2023年8月29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宜宾市审计局局长  陈永生

    宜宾市人大常委会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2022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请予审议。

    自2022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以来,全市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宜宾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不断创新审计理念和工作方式,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着力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积极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一年来,共审计和调查单位182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164.56亿元,其中:违纪违规问题金额20.75亿元,损失浪费金额0.68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43.13亿元。促进增收节支9.41亿元,提交审计报告、要情专报等736篇,提出审计建议596条,推动建章立制138项。

    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市上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以“六个必须坚持”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多作贡献,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建设、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四化同步城乡融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战略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促发展,2022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3427.84亿元,比上年增长4.5%,继续稳居全省第三,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5.81亿元,增长9.8%,全年经济运行保持加快恢复、稳中向好、进中提质的良好态势。

    ——着力贯彻积极财政政策,实现经济稳中向好发展。面对经济下行减收、支出强度加大的“双重压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国务院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及省市配套举措,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持续加大减负纾困力度,全年累计落实减税退税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246.2亿元。争取新增专项债券166.32亿元,总量位居全省第二。重点保障“三保”支出、基础建设、产业发展等重点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0.13亿元,增长8.2%,增速持续保持全省第一方阵。出台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文件,帮助中小企业降低经营成本。

    ——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实现民生福祉持续改善。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65%以上,全年拨付28件民生实事资金58.84亿元,落实乡村振兴衔接资金51.62亿元。支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幸福宜宾”十大工程建设,加快宜一中、宜三中新校区建设,落实资金1.19亿元统筹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工作。加大社会保障支撑,落实资金3.22亿元加大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力度,落实资金24.95亿元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依法覆盖全民。

    ——集中财力服务全市发展,统筹防范化解重点风险。不断加大产业培育保障力度,落实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扶持政策,围绕“一蓝一绿”战略新兴产业,统筹安排8.67亿元兑现各类产业政策补助资金;安排50.22亿元资本金注入国有企业,充分支持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聚焦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与银行开展“助保贷”、中小企业转贷资金、“出口退税资金池”等合作,降低银行风险敞口、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完整编制偿债预算,争取到位再融资债券47.5亿元,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零违约、零差错”,全面完成债务化解目标。

    ——聚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实现审计成果高效运用。坚持深入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深入实施全市审计整改“清零行动”,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尚未完成整改的存量问题加快整改销号,以有力举措贯彻落实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清理出全市2022年深化审计整改专项行动存量问题、2019年以前和2022年未完成整改的问题603个,完成整改销号399个,促进整改问题金额17.8亿元,促进建章立制95项。对未完成整改事项,按照“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积极推动整改落实。 

    一、市级预算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此次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组织市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决算草案情况,并对管理使用专项资金情况等重点事项进行延伸审计。2022年,品迭对县(区)补助支出和债务转贷支出,以及县(区)上解收入后,市本级预算情况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69.32亿元,支出总计161.08亿元,年终结余8.24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2.22亿元、支出39.95亿元,年终结余2.27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8.79亿元、支出33.06亿元,年终结余5.73亿元。

    从审计情况看,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克服减税退税、疫情防控等减收增支影响,聚焦重点领域,助力消费回暖、产业发展及民生事业,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预算管理不够科学精准

    1.预算分配不够科学合理。一是未适当调减上年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项目预算。在11个预算单位的13个预算项目2021年执行进度低于50%的情况下,未调减2022年预算数,且预算执行进度较低。二是年初预算中部分项目未分配指标比例较大。67个项目的市级专项预算数分配比例未达100%,其中10个项目分配比例未达50%。三是未及时下达部分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指标。33个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下达到预算单位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涉及金额3.95亿元。

    2.预算执行监督不够到位。62个预算单位的94个2022年初预算项目,截至2022年底预算执行率均低于50%;截至2022年底,财政收回再安排的存量资金仍未使用完毕。

    3.预算绩效管理不够严谨细致。已批复的部分预算项目存在绩效指标未细化量化或设置不合理的问题,如:50个预算单位的185个预算项目,有418项成本指标设置不合理。

    (二)财政管理不够严格

    1.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及资金盘活不到位。一是未及时清理盘活6个单位存量资金及其他应上缴财政资金161.36万元。二是6个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42.45万元。三是未及时督促部分单位按规定清理银行账户。5个单位的8个银行账户,截至2023年3月底余额为93.75万元,自2022年1月以来未发生收付业务,但未按规定及时办理银行账户撤销手续。

    2.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不够到位。截至2022年底,市财政未完成存量暂付款清理销户目标任务,对财政其他环节暂付款清理消化也不够到位。

    3.专项债券管理不够科学。2个市本级专项债券项目,按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方案反映,2023年应进入收益期。截至2023年4月底,因前期设计缺陷导致工程变更等原因,项目进度滞后,导致2个专项债券项目未按预期取得收益。

    (三)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够到位。重点审计了预算内基本建设及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节庆论坛专项资金等4个方面的专项资金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建设进度较为缓慢,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截至2023年4月底,4个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未达到时间进度要求,投资额完成进度为88.42%。

    2.地方财政专项资金拨付使用不及时,影响资金效益发挥。2个单位未按规定时间下达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及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涉及指标金额1440.17万元。

    3.资金使用单位管理使用把关不严,资金支付管理不到位。一是支出审核不规范不严谨。1个单位在未见规定资料的情况下,于2010年至2022年期间列支救助基金174.85万元;1个单位重复支付节庆论坛资金2.8万元,审计期间该资金已追回。二是追偿管理机制未有效落实。1个单位于2010年至2022年垫付救助基金408.9万元,但未有效开展追偿工作,截至2023年4月,追偿率仅为7.14%。三是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2020年和2021年,2个单位在节庆论坛专项经费中,列支与项目支出无关的人员及办公经费61.61万元。

    4.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不到位。1届大会活动在招标文件明确本项目不允许分包的情况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项目违规分包。2届大会活动履约验收不规范或不及时,验收结算单未写明验收的采购项目服务明细、规格型号、数量单位等内容,也未见验收小组组成资料、验收方案、验收书以及相关详细验收记录等资料。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重点对6个市级部门及相关单位的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同时,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4个单位涉及的预算执行有关情况进行检查。审计结果表明,上述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预算管理和执行不够严格。1个单位无预算支出物业管理费6.15万元;2个单位超预算支出经费1033.44万元;1个单位为提高预算执行率以拨作支135.16万元;3个单位预决算编制不精准。1个单位的1项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1个项目推进缓慢,管理严重缺位。1个单位的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费用不减反增。

    (二)依法理财依规决策意识不强。1个单位应收未收房屋租金等收入47.18万元;2个单位年底突击花钱178.53万元、超范围列支专项资金23.07万元;5个单位存量资金728.39万元未按规定清理缴库;1个单位无依据向上挂人员发放补助3.74万元;2个单位为职工多缴纳住房公积金11.73万元;1个单位拖欠企业账款1.08亿元,9个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集中采购,涉及合同金额209.77万元;1个单位背离采购文件要求签订采购合同和补充合同;1个单位未经政府采购直接委托业务,涉及费用506.55万元。

    (三)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1个单位长期股权投资长期挂账986.97万元未作账务处理,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合同款157.25万元,未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政策将1374.91万元非税收入全额纳入预算管理;3个单位往来款项15.86万元未及时清理;2个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1.19万元;1个单位应作未作收入0.94万元;1个单位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涉及金额1.57万元;6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涉及金额111.87万元;7个单位不同程度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公告数据不准确、账表不符、账实不符等问题,如:1个单位的2处房产、2处门面未入账;1个单位有674.46万元的闲置固定资产未统筹盘活,有1378.62万元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其中1001.42万元固定资产实物去向不明。

    (四)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落实还需加强。3个单位未在定点企业租赁公务用车,涉及租车费25.43万元;1个单位超编制配备车辆3辆,无相关主管部门批复和核定;1个单位长期租用车位共支付停车费2.57万元,重复支付车辆租赁费8.34万元;1个单位违规长期租用下属公司车辆;1个单位未按《资助协议书》的约定用途使用捐赠车辆。

    三、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加强民生资金项目监管,围绕住房公积金、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等领域实施审计,把审计监督跟进到民生项目和资金的“最后一公里”,促进民生政策落地见效。

    (一)住房公积金专项审计情况。重点对2019年至2021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和管理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单位未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24个单位低于最低标准下限缴存119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76个单位为88名重新就业的退休人员违规缴存住房公积金477.18万元;6个单位扩大缴存基数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导致多支出财政资金172.67万元。二是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因部门间信息共享不畅,导致主管部门对1名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19.48万元的问题失察。2个县(区)的管理部审核把关不严,为3名不符合条件的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13.42万元。

    (二)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重点对2021年至2022年9月全市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分配管理使用及有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县(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绩效欠佳。截至2022年9月底,全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累计结余1.09亿元未使用,占该项资金收入49.48%;3个县(区)的中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结余共2483.96万元未使用。二是部分县(区)违规使用就业补助资金。3个县(区)将280.78万元就业补助资金违规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工程建设装修等,超范围申报、使用中省就业补助资金62.45万元。三是资金监管不到位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公司、机构享受待遇补助。因部门间信息共享不畅,主管部门和经办机构审核把关不严、指导监督不到位、数据校验不完整等原因,市本级和10个县(区)向315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补助资金111.01万元,向16个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培训机构发放就业补助资金13.14万元。四是对培训机构监管不到位。4个县(区)的个别培训机构无相关资质开展培训,或超过资质有效期和办学许可范围开展培训。五是部分县(区)技能培训质效欠佳。8个县(区)存在虚增培训时长和培训人数、重复培训、培训次数超标、将重度残疾和大龄退休人员纳入技能培训等问题,培训质效欠佳,且部分就业补助资金被套取。六是公共实训基地运营不佳,且部分资产闲置或被其他单位占用,未充分有效发挥功能作用和资金绩效。七是政策配套措施不够健全、执行不够严格。全市未建立健全稳岗返还补贴的申领、使用等制度,导致部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将申领的稳岗返还补贴划拨至实际承担派遣人员费用的单位;部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派遣至不能享受稳岗返还补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作为补贴申领对象。6个县(区)未健全就业创业配套制度,且本地就业制度与上级政策制度相冲突;未及时拨付市级创业奖补资金100万元,部分重点人群和个别公益性岗位人员应享受未享受就业补助资金政策、应收未收代缴的社保补贴27.11万元;就业信息系统数据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不完善不准确,存在重复统计报送相关就业和培训人数的情况。

    四、政府投资管理和重大项目资金审计情况

    围绕稳投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投资审计“三个转变”要求,聚焦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以及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对部分重大建设项目开展审计。

    (一)政府投资监管还不到位。一是7个建设项目超进度付款。为提高资金支付率,建设项目业主单位未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共超进度付款5294.27万元。二是6个项目建设进度缓慢。5个燃气改造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为50%,未达到计划绩效目标;1个基金项目开工后进展缓慢,完成投资仅为项目总投资的4%。三是1个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5169.47万元项目资金被用于与该项目无关的其他事项。

    (二)重大投资工程推进不力,管理有待加强。一是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1个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超可研批复建设期18个月仍未能竣工验收、建成投用,且环保政策措施执行不到位,可能导致项目环保验收不达标;3个县在项目管理中存在进货台账与库存台账不符、竣工验收资料不全、部分材料设备未认质认价、部分隐蔽项目和重要节点工程未验收、部分项目预算不精准、无经济签证资料等问题。二是项目资金筹集不到位。1个项目资金筹集能力不足,导致项目资金缺口9748.16万元,截至2022年10月18日,已拖欠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1370.72万元。三是建设单位未按合同履约,一方面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2672.16万元,另一方面却超进度支付土石方工程进度款23.1万元。四是项目建设不规范,部分建设目标未实现,其中:3个县(区)未按要求完成部分项目建设目标任务、6个县(区)部分项目选址不够合理、10个县(区)和1个开发区部分项目未严格按照要求实施建设、9个县(区)和1个开发区未按要求完成部分项目的评估验收或问题整改。五是建设程序和资金管理不规范。7个县(区)和1个开发区不同程度存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消防审查、施工许可证等手续未及时完善的问题;5个县未对部分改建的既有建筑开展安全鉴定,建筑安全性缺乏科学权威的判断依据;9个县(区)的部分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2345.22万元。六是运维管理能力储备不够、管理工作不到位。部分县(区)不同程度存在未制定维保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未落实专人负责日常维保、现场设施存在破损未及时修复、物资管理底数不清、未制定运行维护工作方案和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等问题。

    五、国企国资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1户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并结合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1户企业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延伸抽查了5个子公司。

    (一)经营管理不规范。1户企业违规与关联企业开展融资性贸易,项目综合收益率为4.33%/年,低于同期平均融资成本5.44%/年。

    (二)公司治理不完善。1户企业部分重大事项未经党委会研究或前置研究、未经董事会及股东会等决策流程审议,如16个重大事项未经党委会前置研究,涉及金额8亿元。

    (三)项目决策不合规、审议把关不严,多个项目出现亏损。1户企业在股权收购事项、项目投资等方面的决策程序不合规,审议把关不严,未取得预期收益,导致出现亏损或存在潜在损失风险。

    (四)对下属子公司指导监督不到位。一方面,2017年至2021年,1户企业未将4家子公司财务数据纳入集团合并报表,年度财务报告无法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另一方面,对下属子公司的内控制度指导、企业经营监管等方面不到位,导致存在个别子公司未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2家下属子公司虚增利润2606.52万元等问题。

    (五)内控制度不健全,内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1户企业共出台了588个制度文件,制度数量繁多且制订部门较多,缺乏统一管理的部门。1户企业的“三会一层”制度不健全、运行不规范,如《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均不符合市国资委规定,未经规定程序和要求选任董事长、董事会成员及专业委员会成员等。接待费管理不到位,费用报销制度不健全,导致违规报销商务接待费的行为频发,接待费预算逐年增加,实际支出均超年度预算。企业制定的《现金管理办法》违规将现金使用标准从规定的1000元提高到5000元,致使四年内现金支出笔数占支出总笔数的92.55%,其中单笔支出1000元以上的占比59.02%,接待费被违规套取的风险较大。

    六、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一)政务信息系统资源共享利用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2个单位政务信息系统资源共享利用工作促进各项民生保障、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违规发放低保、临时救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民政补助资金33.89万元。二是违规发放计划生育家庭相关补贴、乡村医生补助等卫健补助资金80.12万元。三是老龄福利工作改革推动滞后,各县(区)主管部门不统一、职责不清,违规发放老龄福利补贴13.93万元。四是2个信息系统数据不精准、信息资源共享利用不充分。五是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及档案监管不力。

    (二)五粮液机场2021年航线航班补贴资金绩效审计。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对五粮液机场2021年在运行的37条补贴航线航班逐条开展绩效分析评价,涉及财政补贴资金4.68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严格执行市政府常务会决议,签订的13份航线补贴协议未按决议要求提请相关单位进行审核把关及备案。二是航线航班决策不规范,10条航线未经党委会和董事会研究审议,1条航线未经董事会审议,22条航线的董事会决策依据不充分。三是未经审定或批复,提前签订14条航线的补贴协议。四是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基本户上有存量资金3385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

    (三)公立医院收费和采购管理情况专项审计。重点抽查了12家市(县)两级公立医院近三年的医疗收费、药品和医用耗材(以下简称药械)采购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不严。所审医院不同程度违反医疗服务价格相关政策规定,通过打捆和串换医疗服务项目、擅自扩大医疗服务项目范围等方式违规收费,三年涉及金额6293.53万元。二是药械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所审医院不同程度存在未建立完善院内药械采购管理制度、违规自行指定医用耗材及设备供应商、违规接受供应商以投放、捐赠、借用、租赁等方式提供设备并捆绑采购试剂耗材等问题。

    七、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情况

    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机制、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机制、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机制,以及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部门的贯通协作机制,增强监督合力。2022年7月以来,审计共发现并移送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39件,截至2023年6月,已处理35件,对2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27人给予其他问责处理。主要表现为:财经领域,审核把关不严多支付财政资金;民生领域,违规发放财政补贴资金、违规收取医疗费用;工程建设和管理领域,围标串标、违法分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政府采购领域,违规决策采购造成重大资金损失;公职人员履职领域,违规办理户籍、违规出借骗取国有资金等问题。

    八、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预算和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保障资金安全。进一步统筹财政资源,强化收入征缴管理和存量资金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与项目进度管理,细化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坚持预算与项目相匹配,并向预算执行进度较好的项目倾斜,切实降低年终预算项目待分配比例。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债券、专项资金等项目的全过程监控,确保项目按时竣工并形成收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党政机关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坚决纠正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行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好“三重一大”民主决策议事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确保各项资金安全规范。

    (二)强化重大项目建设保障,将战略机遇转化为发展契机。坚持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紧紧围绕建设目标以及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政府重大项目建设,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对标工作任务要求,细化明确相关职能职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按照建设任务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推动建设项目以及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强化全过程监督管理,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不断加大要素保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推动医院收费和采购相关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完善我市医疗服务项目收费范围和标准,加强医院收费相关政策宣传培训,制定药械采购相关实施细则,明确采购方式及流程;积极探索市级区域联盟化带量采购等新路径,进一步扩大药械集中采购促进药械降价的覆盖范围,建立健全药械降价所节约医保基金为患者降费和医院留用的共享机制;构建多部门协作的长效监督机制,加大对恶意违规收费、围标串标、利益输送等典型案件查处问责力度。

    (四)加强重大经济金融风险防控,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强化各级财政、部门主体责任和绩效意识,加强对民生、环保、产业、建设等资金的监管,避免出现廉政风险。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对违规举债问题严肃查处、追责到人,对现存债务风险制定存量化解方案,逐步消化存量隐性债务。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强国有企业内控管理,清理调整内控制度,督促健全细化“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及操作规程,严格规范国企金融业务,对违规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典型问题,严肃追责。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逐步剥离平台公司的融资功能,实现转型发展。

    本报告反映的主要问题,具体情况以附件形式印发会议,并依法向社会公告。审计指出问题后,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对本报告反映的各项问题整改情况,市审计局将强化跟踪督促,促进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全面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市级预算管理和财政收支进一步规范,审计工作也在完善监督制度、推进全覆盖和服务改革发展等方面取得新成效。我们将更加自觉地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我市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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