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8日在宜宾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宜宾市审计局局长 马怀敏
宜宾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请予审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和审计法律法规,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对宜宾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省委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四川现代化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突出提质进位、多作贡献,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300亿元大关,大部分经济指标和关联指标增速继续保持全省第一方阵,为宜宾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经济总体回升向好。面对新冠疫情防控转段经济发展的各项部署要求,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财政投融资和各项重点支出,推动基本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扶持产业转型升级,财政收支实现稳步增长。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20.0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30.14%。
——坚持稳中求进,产业发展和民生事业得到保障和改善。投入乡村振兴资金、农业产业资金等105.17亿元,助推农业现代化。有序布局未来产业,投入18.49亿元,支持制造强市建设和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投入13.92亿元,用于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支持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稳定在65%以上,城乡低保标准居全省第2名。
——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不断加大对上争取,全市获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292.92亿元,各类政府债券资金295.47亿元,着力保障卫生健康、交通运输、产业园区等重点项目建设。
——聚焦“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市之大事”,审计监督成效持续巩固。持续深化“研究型”审计,进一步推进大数据审计的创新和运用,聚焦重要政策、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坚持把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摆在同等重要位置一体推进,落实审计署、审计厅关于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部署要求,在全省首先出台《宜宾市审计整改分级分类负责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督促责任和主体责任,推动审计查出问题定期销号清零。
一、预算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07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等251.91亿元,收入总量356.98亿元,支出总量348.93亿元,年终结转8.05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7.05亿元,加上债务转贷收入等133.59亿元,收入总量150.64亿元,支出总量148.42亿元,年终结余2.22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8.21亿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等5.76亿元,收入总量43.97亿元,支出总量39.81亿元,年终结余4.16亿元。市本级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收入总量106.24亿元,支出总量91.49亿元,当年结余14.75亿元,累计滚存结余194.10亿元。
从审计情况看,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保障各项重点支出,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支撑,但在统筹财政资源、加大监管力度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善。
(一)财政资源统筹不到位。
1. 非税收入应缴未缴。截至2023年12月,7个单位共1083.16万元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经财政督促,其中1081.78万元已在审计结束前完成缴纳。
2. 财政资金清理上缴不及时。截至2023年12月,8个单位存量资金、代管资金未上缴财政,涉及金额1179.1万元。
3. 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管理不严格。未及时向预算单位下达服务业发展资金等27个项目预算指标,间隔期超过30天。
(二)预算执行进度不理想。
1. 预算执行率较低。经审计抽查预算金额大于500万元的项目发现,截至2023年底,6个预算单位的6个项目,预算执行率均低于50%,涉及预算金额1.08亿元,其中,1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仅为0.06%。
2. 部分专项债券项目进度较慢。1个项目使用专项债券1.9亿元,截至2024年4月,应于2020年12月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的4个子项目,有2个完成竣工验收但未投入运营,另外2个尚未开工建设。
(三)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严。
1. 项目未按规定时间完成。2023年,1个项目获省级资金551万元,截至2024年4月,已逾期9个月仍未完工验收,资金仅拨付79.7%。
2. 未按合同约定拨付项目资金。1个项目在与2家企业的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完成项目进度80%后进行第二次付款,但实际在项目仅完成78.4%和51%进度时就已付款。
3. 奖补资金审核把关不严,涉及4户企业2021—2023年共获得补助资金50万元。
(四)政府产业引导基金退出机制不健全。
2020年,1家市属国企设立的基金与7家市属国企分别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但均未明确投资期限及退出方式等内容。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3个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的2023年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同时,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5个部门(单位)涉及的年度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有关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以上部门(单位)在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预决算管理不到位。
1. 预决算编制不规范、不严谨。3个单位存在未将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全面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决算报表编制不准确等问题,共涉及金额329.91万元。
2. 预算执行不到位。1个单位存在虚列支出等问题,涉及金额2109.76万元;2个单位295.99万元财政存量资金清理不彻底;3个单位共238.37万元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1个单位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严格,涉及金额83万元。
(二)资产管理不够规范。
4个单位账务处理不及时、不准确,12.32万元固定资产账实不符,9万元固定资产应计未计;2个单位管理的部分房屋资产闲置;1个单位3处资产因盘活措施不到位,导致资产利用效率低。
(三)执行严肃财经纪律规定、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不够到位。
1.4个单位执行严肃财经纪律相关规定不够到位,存在发放值班补助、应休未休年休假补助和其他津补贴不规范等问题。
2.3个单位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不规范,涉及金额273.55万元。
(四)依法理财依规决策意识不强。
2个单位违规收取涉企保证金、预留质量保证金、未按期清退涉企保证金,涉及金额104.55万元;1个单位公务卡结算政策推进不到位,5.24万元住宿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
三、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一)项目储备谋划生成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9个市级部门和3个县(区)政府进行审计调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全市重点项目储备总库支撑作用发挥不佳。2022—2023年,全市重点项目储备总库共储备项目3534个,总投资26948亿元,但仅173个最终生成省、市重点项目,总投资2250.5亿元,占储备总个数4.9%,占总储备投资额8.35%。二是项目动态管理制度机制不健全,信息审核更新效率低。部分县(区)政府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未建立进退库标准、数据定期更新等制度对项目储备库进行动态管理,同时缺乏高效的数据审核措施,导致项目谋划质量不高、信息不准确。三是项目储备全市“一盘棋”工作格局尚未形成。相关市级部门间未建立横向的联动储备工作机制,总库与行业专库间也未建立纵向的信息共享机制,全市联动效果不明显。四是项目储备谋划的服务和引领作用不明显。部分行业主管部门未及时按要求开展项目评估和任务细化,个别县(区)重点专项规划印发滞后,引领项目储备谋划和为市级层面审批项目、匹配要素提供参考的作用发挥不够。
(二)高校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1所高校建设项目开展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不到位。拖欠中标监理费235.31万元;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代替银行存款支付竣工验收款等费用,存在加重企业负担的风险。二是资金核算不准确。将投资估算外的设备费列入建设成本,重复列支土地费用,超范围列支建设单位管理费;未按规定核算违约金收入81.71万元。三是招投标管理不规范。一方面建筑方案设计等内容应招标未招标,另一方面又将已实施完成的工程勘察重新纳入总承包范畴。四是投资管控不严。投资估算虚高,多计土方工程费用;对招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的材料重复认价且部分材料认质认价偏高;个别工程过度设计,导致成本增加。
(三)高铁配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情况。通过对3家企业在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要素保障、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项目管理不善,出现拖欠企业账款和违规收取保证金等情况;个别项目进度滞后,存在无法与高铁开通同步投用的风险。二是建设项目要素保障不充分。个别项目因土地使用未得到落实,导致环评批复、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缺乏,影响正常竣工投用。三是资金核算不准确。项目资金收支不清晰,建设成本核算不准确,涉及金额3769.05万元;欠缴印花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费用共68.17万元;个别项目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和项目资本金。四是建设项目管理不严谨。多个项目因建设管理不细,出现设计方案未按规定公开招标、EPC总承包项目的合同条款和计价方式违反上级规定、施工单位涉嫌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和多支付进度款等情况。
四、民生政策和资金审计情况
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专项审计情况。对1所高职院校2021—2023年教育经费管理使用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不合规。3个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4个重大事项记录不完整,4个重大事项先执行后决策。二是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部分收入未纳入单位预算、代管费未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未及时收取学生学杂费和资产租赁费、部分政府采购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共涉及金额9957.93万元。三是落实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措施不到位。软件与现有课程设置不匹配、建设项目推进缓慢、“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工作效果不够理想、教材选用不够规范等问题。
五、国企国资审计情况
通过对8户市属国有企业和1个地方金融组织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并对其中5户实施巡审联动监督,发现各企业在投融资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市属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5户市属国有平台企业在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管理不规范。1户企业的1个项目,投资决策依据不充分,存在同质竞争风险。1户企业的《“十四五”规划》和部分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未经党委会前置研究、未经董事会决议。二是企业战略规划未得到落实。4户企业制定各类战略发展规划后,不同程度存在未细化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目标任务与总体规划存在差距等问题,导致实际工作开展与远期规划脱节。三是对外融资与账户资金闲置并存。四是资产负债管理约束不够。2户企业向子公司仅下达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指标任务,未将资产负债率纳入考核指标。
(二)市属国有企业运营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对1户企业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治理不够完善,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规范。一方面,该企业未按规定足额配备董事会成员,未设立战略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监事会也未按公司章程配备监事并开展工作,治理结构不够健全。另一方面,该企业存在由党委会替代经营层决策、总经理办公会替代董事会决策的问题,治理层职责划分不够清晰。此外,该企业与子公司还存在18项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未按规定执行决策程序,“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部分事项的标准不明确,导致制度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二是财务管理风险较大。一方面,会计核算不够规范,企业合并报表关联交易事项抵消不充分。另一方面,1个项目建设资金及还本付息资金缺口较大。三是工程项目管理混乱。招投标过程中,部分工程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工作存在失误。工程建设过程中,1家子公司执行内控制度不严、专业能力不足、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
(三)地方金融组织服务发展和风险防范专项审计调查。对企业风险防控等情况开展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担保业务风险管控不到位。1笔担保贷款的反担保抵押物无产权登记,且保后管理不够到位,导致抵押物被反担保人出售,增大代偿损失风险。二是业务审核质效不高。担保业务审核环节未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进行关联分析,导致少数已担保业务存在抵押资产不实、申报资料作假等问题,涉及金额324.98万元。三是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会计核算不准确,存在担保费应收未收、应退未退,提前确认担保费收入等问题,共涉及金额176.55万元。
(四)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风险专项审计调查。对1户企业的投融资决策及风险防控等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投融资管理不够到位。该企业长期投资主要依靠借贷资金,2024年一季度加权平均综合成本较市国资委发布的融资成本指导线高0.82%,企业负担较重。二是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截至2024年3月,该企业虽已建立内控制度115项,但未制定建设项目涉及的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重要制度,部分项目出现未规范实施工程总承包、合同履约监管不够严格等问题。执行《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不够严格,21个工程变更未经批准即先实施。
(五)市属国有企业基金投资专项审计调查情况。1户企业的部分下属子公司在基金管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治理层权责划分不够清晰。1家公司在投资部分基金的决策过程中存在支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套开审议的问题。二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不够完善。2家公司存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部分条款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衔接,《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的个别议事事项超过了公司章程赋予总经理行使职权的范围等问题。三是基金管理不够严格。1支基金的投后管理报告未按规定进行完整披露。
六、其他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一)宜宾市商务领域助企纾困专项审计调查情况。以政府消费券发放和促进服务业提振回升政策落实为切入点,开展商务领域助企纾困专项审计调查,发现存在部分县(区)政策执行不到位、背离初衷等问题。政策制定方面,一是政策未细化,执行标准不统一,个别补助政策未细化申报指南;个别补助政策未对审核材料标准进行统一。二是奖补政策制定脱离实际。制定的7个奖补项目政策未充分考虑当地行业现状、企业规模等实际情况,实施两年半以来,全市无企业符合条件获得补助。三是奖补政策资金效益发挥不佳。“互联网+消费”发展资金奖补政策无绩效指标约束,享受2项奖补资金的商户中,“只管享受补贴,不理经营质效”的分别占比64.52%和61.76%,涉及奖补资金50.5万元。政策执行方面,一是各县(区)未按要求及时进行县级资金配套。二是工作不细、审核不严。一方面,向15家已注销或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兑现奖补资金79.08万元,另一方面,因计算失误,7户企业少获综合体租金减免补贴140.27万元。三是核查监管不到位。1个区的2户企业通过变造企业纳税申报表骗取财政补助6万元。
(二)国外贷援款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全市共10个单位使用国外贷援款资金形成资产,通过对资产使用管理情况开展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资产核算不规范。3项林业设备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5项资产因入账滞后导致少计提折旧,1项医疗设备超年限报废后未及时调减账目,上述问题共涉及金额125.43万元。二是资产管理不规范。1个工程分别在竣工投入使用后9年、4年仍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2个医院资产管理不够规范,10项医疗设备存在验收、盘点等流程缺失,未经审批、备案违规出借等问题。
七、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情况
推动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督、巡察监督、组织人事监督融会贯通的协作效能更好发挥,进一步增强各类监督合力,2023年7月以来,审计共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79件。从审计移送处理情况来看,违纪违法问题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竞争不公平、违法违规操作仍然存在。如有的县(区)和单位在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出现串标等现象,特别是提前泄露采购信息、假借药械供应商捐赠设备捆绑采购试剂等问题,严重扰乱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市场。
(二)套取政策红利手段翻新,惠民政策落实偏离制定初衷。如部分商家利用平台漏洞、监管疏忽,借助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虚假交易等方式骗取政府消费券补贴,将原本为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回暖的惠民举措演变成谋取私利的手段。
(三)履职不严、以权谋私,损害财政资金安全和群众利益的现象屡禁不止。如个别财务人员公款私存,金额较大,已受到党纪政务处分。部分县(区)和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在专项工作中审核流于形式或故意违规操作,骗取财政直接补贴资金,违规收取医疗费用等问题时有发生。
八、审计建议
(一)科学统筹财政资源,促进资金提质增效。一是强化财政预决算管理,做好预决算编制、项目进度管理、项目绩效评估等工作,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规定,及时收缴非税收入、结余资金,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保障作用。二是强化财政监管,加强对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及资产管理等重点业务、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加快清理和消化财政存量暂付款,做好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和基金运行风险的排查预警,切实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三是加强专项资金和债券项目管理,健全专项资金审批、发放、管理和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督促债券项目单位加快建设进度和效率,推进专项资金和债券项目提质增效。四是进一步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和损失浪费等行为,确保各类资金安全规范。
(二)紧盯项目关键环节,规范投资工程建设。一是推进项目储备谋划提质增效。将上级政策与本地实际、政府引导与激发活力相结合,建立健全项目滚动实施机制和评估筛选排序制度,提高服务投资决策的有效性。二是优化项目前期保障措施。严格执行依法招标、优化营商环境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完善业主单位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科学制定项目推进保障计划,加快前期工作进度。三是强化全过程监督管理。加大项目监管力度,重点加强施工过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决算办理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推动有序、项目资料真实完整、工程结算准确合规,坚决防止项目资金损失浪费。
(三)大力推进系统治理,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推动职业教育发展“更高质”,紧紧抓住第二批产教融合和省级“双高计划”发展契机,健全完善“三重一大”、教材管理、“1+X”考试试点等规章制度,持续优化课程设置,不断发挥师资力量,全面完成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相关任务,确保实现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一是将企业战略规划与国资国企改革有机结合,不断强化战略引领,细化目标任务,加快建立完善战略实施、激励考核、人才培养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机制,完善优化项目现场管理、财务核算等内控制度,实现战略和运营的无缝对接,推动企业发展降本增效。二是推进信息化创新和运用,通过大数据技术手段,建立风险识别和预警、数据安全和保障等模型,推动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的高效整合运用,降低数据安全风险,实现大数据支撑下的新质生产力发展。三是强化企业投融资和基金项目管控,科学制定、调整投资策略,逐步建立完善投融资投向管理、基金退出和危机处理等机制,以更加精准的项目投向、更加高效的基金运营,切实发挥上级投资款项、专项债券、政策性信贷、项目基金等资金效益,推动企业债务稳存量、控增量,不断优化债务结构,实现企业健康高效发展。
本报告反映的是202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目前,相关县(区)、部门和单位正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风正时济,自当破浪扬帆;任重道远,还需策马扬鞭。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心全意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和反腐治乱方面的重要作用。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把监督跟进到民生事业的“最后一公里”。同时,继续把推动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肃揭示影响经济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推动源头治理、防患于未然;将更加自觉地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