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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宾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4日

    202512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宜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黄金盛

    宜宾市人大常委会:

    受廖文彬市长的委托,我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就宜宾市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24年8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宜宾市202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工作报告》),要求压紧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机制、加强预算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重要参考,推动审计监督成果转化利用和标本兼治,高质量推进审计整改见人见事、有力有效、常态长效。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指导监督下,各项审计整改任务有序推进,取得较好成效,现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总体情况

    市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按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分类对《关于宜宾市202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工作报告》)反映的所有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在市委审计办、市审计局向各被审计单位反馈审计意见时进行逐项明确,各项问题均按照整改要求和时限有序推进。

    (一)高位推动,持续加大审计整改统筹力度。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在市委的全面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不断健全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落实机制,把审计整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研究部署和协调推动审计整改落实。严格贯彻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审计整改工作的二十条措施》,对市本级截至2023年底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开展专题调研,推动加快构建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为审计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二)压实责任,不断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印发《宜宾市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管理办法》,对审计查出问题定期研究、定期交办、定期督促,推动形成以审促改、以改促治的良性循环。优化审计整改分级分类负责管理办法,进一步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分管市领导督促整改责任,拟建立完善审计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向市委审计委员会及相关市领导报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相关市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和年度述职述廉重要内容,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被审计单位评先评优、资金项目安排、薪酬奖励重要指标等工作制度,全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定期销号清零。

    (三)凝聚合力,有力推进各类监督贯通协作。持续推动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作,纪检监察机关将审计移送问题线索作为监督重点和重要案源,定期向审计机关反馈移送线索办理进展情况;巡察机构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重要监督内容并写入巡察报告,强化审计整改政治责任;探索建立人大财经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作机制,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人大财经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监督计划会商、重点监督支持配合、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协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协同及联合督查、数字化监督系统融合贯通和监督成果互通共享等6项机制,既发挥了人大财经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各自优势 ,又形成了人大财经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合力效应;与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近三年发现问题的部分单位开展整改情况现场检查,通过整改督导联动,实现两项监督在信息沟通、联合监督、成果互鉴等方面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二、审计查出问题具体整改情况

    截至10月底,《工作报告》反映的21个部门(单位)、14户国有企业、4所学校和2家医院6个方面276个问题中,200个立行立改问题(整改期限:60天)已整改完成200个、整改完成率100%;63个分阶段整改问题(整改期限:1年)已整改完成29个、整改完成率46.03%;13个持续整改问题(整改期限:5年)已整改完成2个、整改完成率15.38%。尚未完成整改事项均未到整改期限,已督促责任部门按计划加快推进,力争按期完成整改。总体看,今年的审计整改工作在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共同努力下,通力协作打好了“组合拳”,审计整改机制更加健全、成效更加显著。

    (一)预算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财政资源统筹不到位方面。一是针对7个单位非税收入应缴未缴的问题。市财政局督促各单位完成非税收入全面清理,对相关资金进行账目调整,补缴非税收入1001.83万元。二是针对8个单位财政资金清理上缴不及时的问题。通过分类处理方式盘活152.39万元职业技能鉴定成本性资金历年滚存结余资金,其中:112.39万元上缴市级财政统筹使用,40万元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作为职业技能鉴定项目支出。通过促进资金拨付、上缴财政等方式对代管资金进行规范,其中:上缴财政807.89万元,及时列支23.18万元。三是针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市财政局积极规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申报、评审、公告等过程管理,提前谋划资金分配,加大与政策主管部门的沟通力度,有力提升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指标下达的及时性、科学性。

    往来款项清理消化不及时方面。一是针对存量暂付款消化任务未全面完成的问题。市财政局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积极按照清收计划实行分类处置,通过督促借款单位收回、预算安排解决、按规定程序核销等方式完成暂付款消化。下一步,市财政局还将严格执行借款对象、用途、期限、审批程序“四个限定”相关要求,严控暂付款新增。二是针对个别单位清偿企业账款不到位的问题。市财政局督促制定企业账款清偿计划,建立台账动态管理。截至10月底,已向相关企业支付账款57.65万元,剩余款项待相关经济纠纷案件判决后,根据判决结果及时支付。

    预算执行进度不理想方面。一是针对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问题。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深入剖析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结合招标投标、设备验收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办法,并持续跟踪督促,12月底前将再次清理预算执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收回未支付资金。二是针对部分专项债券项目进度缓慢且尚未形成收益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向相关单位出具加快审计问题整改提示函,督促制定详细整改计划加快项目建设,力争实现预期收入。

    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严方面。一是针对项目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问题。经全力督促,宜宾天府益企计划·特殊类型地区中小企业服务专项行动项目(以下简称天府益企项目)已通过验收。二是针对未按合同约定拨付项目资金的问题。天府益企项目已根据项目验收情况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尾款,市财政局将持续强化对项目合同及财务管理规范性的指导。三是针对奖补资金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制定《宜宾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申报指南》,明确将企业是否被列入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是否被相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等作为奖补资金申报的重要限制条件进行审核。

    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不到位方面。一是针对出资人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市财政局正积极研究制定市本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相关制度,下一步将开展出资事项清理并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市本级政府投资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二是针对向基金合伙人承诺最低收益的问题。相关单位与基金合伙人就合作协议进行研究,已对承诺最低收益等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就管理费下调事项进行协商。下一步,将严格执行政府投资基金管理相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针对基金退出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正就基金退出机制进行研究,力争通过完善相关内容切实规范基金管理,防范化解财政资金风险。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8个部门(单位)积极整改预决算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执行严肃财经纪律、依法依规决策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完成整改金额1171.22万元。

    预决算管理不到位方面。一是针对预决算编制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加强财务核算管理,规范预决算编制和会议费、培训费、第三方派驻人员差旅费等经费列支。优化社保卡服务有关项目预算编制,在社保卡工作专项支出中优先使用结余资金。二是针对预算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通过上缴财政、调整账目、返还原资金渠道等方式整改违规收取新生军训费、合作办学收益未作收入、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共计349.23万元。开展财政存量资金和往来账款全面清理,上缴存量资金284.39万元、清理往来款214.6万元,完成23.77万元往来账款账目调整。修订《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政收支两条线制度,将23.29万元收入结余资金转入财政专户。将“红色宜宾”摄制经费等21.21万元存量资金上缴财政。

    资产管理不够规范方面。对12.56万元固定资产进行账目调整,补录8.76万元固定资产。制定《公有住房管理办法》,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开展资产清理。积极盘活闲置资产,完成价格评估并进行公开招租。

    执行严肃财经纪律规定、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不够到位方面。一是4个单位及时收回或上缴发放不规范的补助、绩效等共计225.34万元。二是2个单位强化“三公经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培训,修订完善会议费、培训费管理办法和经费报销制度。加大预算经费需求测算力度,细化预算资金分类,将项目支出明确到具体事项,全力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科学性和精准度。

    依法理财依规决策意识不强方面。清退违规收取和已到期的涉企保证金14.96万元,上缴企业未申报的到期质保金18.46万元;印发《往来款项管理办法(试行)》,对往来款项实行定期清理。退还保证金14.29万元,因企业吊销,无法退还的2.77万元已作存量资金上缴财政。执行职工公务卡全覆盖,及时修订工作经费、招标投标等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资金支出、项目采购、合同管理,有效防范项目管理风险。

    (三)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项目储备谋划生成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方面。9个市级部门(单位)和3个县(区)政府及时针对重点项目储备管理机制不健全、全市“一盘棋”工作格局未形成等问题落实整改,截至10月底,所有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一是针对全市重点项目储备总库支撑作用发挥不佳的问题。严格按照《宜宾市项目管理库建设方案》要求,加强项目前期储备谋划论证工作,将项目储备按照成熟度重新分类并确定年度重点项目,省、市重点项目生成率逐步提升。二是针对项目动态管理制度机制不健全,信息审核更新效率低的问题。建立重大项目储备库动态滚动长效机制,实行项目储备数据月更新、建成项目出库季调整,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建设宜宾市项目管理库信息系统,实现项目从包装策划、入库储备、资金争取、前期审批、开工建设、竣工投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三是针对项目储备全市“一盘棋”工作格局尚未形成的问题。一方面,坚持规划引领、问题导向,市直各部门(单位)聚焦行业发展需求,精准谋划生成了一批计划于2026年底前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另一方面,发改、财政、国资等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分行业、分板块开展重点项目会商会审工作,加大入库筛选审查力度。四是针对项目储备谋划的服务和引领作用不明显的问题。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全市线性工程项目质效进行会审,科学制定年度项目建设方案,同时,加大对上争取力度,进一步提升年度项目建设质效。个别县及时梳理“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开展情况,督促加快实施进度,结合实际优化并重新印发各项规划。

    高校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方面。通过修订完善制度机制、积极筹措建设资金、规范财务管理、强化工程质量监管等方式落实问题整改,截至10月底,所有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一是针对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不到位的问题。已遵照合同约定全额支付拖欠的监理费235.31万元,对资金保障阶段性困难进行深度研判并通过信托、公司债等方式完成资金筹措,有效缓解企业财务风险。二是针对资金核算不准确的问题。已根据批准的建设内容重新核算项目成本,完成成本支出账目调整。三是针对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修订完善《招标和竞选管理暂行办法》,增加关于暂估价项目招标管理及违规责任追究相关规定,并将持续规范招标(选)活动程序。此外,对照总承包合同相关约定,追究总承包单位未公开招标的违约责任,扣缴违约金3万元。四是针对投资管控不严的问题。修订完善《技术文件内部审查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投资控制主体责任。对项目认质认价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在与总承包单位多次对接磋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严格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执行材料认质认价,避免国有资产损失。五是针对质量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已要求施工单位对质量缺陷进行整改,并对照设计和规范要求加强质量检测。同时,对前期违反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追究违约责任,扣缴违约金14万元。

    高铁配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方面。一是针对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积极组织参建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项目进度管控,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相关制度并强化账户监管,截至10月底,已支付拖欠企业的设计费、工程费等3839.02万元,按程序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800万元,下一步将积极筹集资金尽快完成拖欠账款支付和保证金退还。二是针对建设项目要素保障不充分的问题。目前,渝昆高铁站前配套基础设施已取得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施工许可证等前期手续,项目权属和管护责任进一步明确。下一步,相关建设单位将加大汇报争取力度,全力推动控规调整和用地批复。三是针对资金核算不准确的问题。完成账目调整,及时冲减项目资本化贷款利息27.14万元;规范项目费用核算,补缴印花税45.69万元。下一步,将加快完善项目前期手续,完成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缴纳;推动项目资金筹集,及时归还未按规定使用的贷款资金和项目资本金,确保项目资金合规高效。四是针对建设项目管理不严谨的问题。一方面,完善内控制度,按照合同约定督促施工单位购买相关保险,严格审核分包单位资质,追回多支付的进度款和弃土费用588.21万元。另一方面,加大教育惩戒力度,组织系统内招标从业人员开展“以案促改”和法律法规学习,对3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

    (四)民生政策和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落实和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方面。3个县(区)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对财政补助资金开展全面清理和清缴,所有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一是针对政策执行不严格的问题。2个县(区)已对3所县城(主城区)学校停止营养餐供应;5所学校因行政区划、学校类型变更等原因,正积极完善变更申报等手续,下一步将根据审批结果严格执行营养餐供应相关规定。2个县按规定提高营养餐标准,足额配套县级资金并对10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严格落实提高营养膳食补助国家标准政策提供保障。二是针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3个县(区)开展结余资金清理,将3424.65万元资金上报省、市财政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通过上缴财政、返还资金、促进资金拨付等方式,整改违规拨付、挤占、挪用等问题,共计1962.21万元。三是针对食材采购监管不严的问题。2个县(区)5所学校已解除不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外包合约,终止食材供应;2所学校已按规定挂网开展政府采购。建立《非政府采购项目(货物及服务类)和零星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推动各类采购行为规范管理。四是针对供餐管理不到位的问题。3个县(区)开展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全面清理,追回因虚报就餐人数获取的1.94万元资金并上缴财政。印发《学校食堂食品原辅材料采购储存制度》等8项制度,完善食材出入库台账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750批次食材完成抽检工作。

    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专项审计整改方面。通过修订完善制度、积极筹措资金、规范财务管理等方式全力落实问题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针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不合规的问题。修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各类议事程序,加强重大事项会前论证评估。二是针对教育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修订完善收费、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内控制度19项,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强化职工财经纪律意识。通过上缴财政、促进资金拨付、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应收未收、应缴未缴、应退还未退还等问题,整改金额共计5239.84万元。三是针对落实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措施不到位的问题。一方面,印发《“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实施管理办法》,大力提高证书培训教学质量和技能考试通过率,推动“双高”建设任务按期完成。另一方面,成立教材选用委员会并修订《实训室(基地)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规范教材选用、征订等全过程管理。同时,将优化课程设置和加强资产需求论证紧密结合,有效提高软件使用频率,积极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此外,通过上缴财政、返还资金、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挤占、超标准收取等问题,整改金额共计333.56万元。  

    种粮农民收益保障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整改方面。6个县(区)及时组建专班、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开展专项排查,截至10月底,所有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一是针对“一卡通”监管机制未完全落地的问题。6个县(区)先后印发《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数据共享、审核的工作方案》《关于提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监管质效的通知》等文件,按照应纳尽纳原则将满足条件的财政补贴项目全部纳入“一卡通”平台,积极探索市县联动,推动实现数据共享。3个县(区)财政部门组建专班全面部署“一卡通”监管质效提升工作,细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在录入、审核、复核、发放等关键环节的责任与要求。二是针对补贴发放不够精准、高效的问题。6个县(区)先后印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方案》《种粮相关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制度》《种粮农民收益相关的财政补贴资金兑付流程》等制度,规范财政补贴资金审核、发放流程,细化惠农补贴村级申报、镇级公示、县级抽查复核、标准测算和补贴资金流程图、时间表。截至目前,55.73万元财政资金已补发到农户或收回基金专户。三是针对“蝇贪蚁腐”仍然存在的问题。除对审计发现问题移送的乡(镇)、村干部进行党纪政务处理外,4个县(区)还同步开展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自查自纠,将7.51万元财政补贴资金收回财政专户或退回村集体账户。四是针对部分项目推进缓慢、财政资金闲置的问题。1个区将滞留的100.62万元财政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兑现到位。1个县印发种粮相关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制度。1个县将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拨付到相关企业。1个县制定涉农惠民惠农项目延期处理紧急预案,对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进行清理规范。1个县印发相关制度,对耕地轮作休耕试点工作相关要求进行细化。五是针对监管缺失,资金损失浪费风险较大的问题。2个县及时出台项目管理和资金分配相关办法,对骗取套取、违规挪用粮食项目财政资金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1个区建立健全专合社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及时终止管理不规范车辆的租用合约,按照原合同约定结算6.9万元费用。六是针对绩效目标完成不理想的问题。3个县(区)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面清理并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1个县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涉农项目工作的通知》,多措并举强化上级目标任务跟踪督促。七是针对投保管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6个县(区)及时开展现场走访、保单核查,全面排查虚假投保、虚假理赔等情况,督促保险公司等部门(单位)退回286.04万元财政资金,损失全部挽回。各县(区)农业农村、国资金融等部门(单位)会同商业保险机构对投保人员、理赔流程、时间限制等关键信息进行协商和明确,通过印发操作细则等进一步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工作。

    (五)国企国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属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方面。5户市属国有平台企业积极修订战略规划,完善制度机制,优化资产结构和资金营运,有序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一是针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户企业及时修订《经营性项目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围绕建设项目投资决策规范性开展全面梳理和自查自纠,通过专题会议研究剖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1户企业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项目化、条目化制定《“三会一层”决策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细化各决策主体的事权和决策程序。二是针对企业战略规划未得到落实的问题。1户企业从市委、市政府发展需求出发,结合企业外部环境和发展实际,印发《“十四五”规划(调整版)》,企业发展目标更加明确、统一。3户企业积极优化发展战略,通过细化运营指标等方式将总体规划与年度目标紧密结合。三是针对资金利用率较低,对外融资与账户资金闲置并存的问题。1户企业加强资金营运全过程管理,统筹协调子公司资金需求,全面提升资金营运效率,截至10月底,综合融资成本已降至3.8%,累计归还债务28.12亿元,实现资金的合理占用和营运良性循环。四是针对资产负债管理约束不够的问题。2户企业优化约束机制,在向子公司下达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指标任务的同时,将资产负债率、成本费用率等指标进行下达,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市属国有企业运营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方面。一是针对公司治理不够完善,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规范的问题。一方面,加强治理层管理,召开职工大会推选职工董事,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有关制度规范和细化监事会职责,实行监事会定期召开机制。另一方面,印发和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事项清单》《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明确项目投资金额标准及授权标准等内容,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重大关键性设备和技术引进、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具有更强的指导性。此外,加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请示报告和授权审批制度,有效提高重大经济决策行为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二是针对财务管理风险较大的问题。一方面,开展法治教育和财务专业培训,有效提高会计核算准确性和报表编制规范性。及时上缴代收污水处理费143.32万元。全面清理工程情况,加强往来账核对,加快未结算项目的结算和入账进度。另一方面,为缓解水源迁建项目建设资金及还本付息资金缺口压力,积极与财政部门就自建项目组织评审事项进行协商,力争全力推动水源迁建项目验收和结算工作,尽快完成转固核算。三是针对工程项目管理混乱的问题。启动追责问责程序,及时对涉嫌转包、串标、肢解项目等移送线索开展调查处理。举一反三,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合规管理专题调研,全面排查F-8-2地块商业用房装修项目劳务工程物资采购各环节风险。对完工一年以上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计划年内完成全部结算支付。及时修订完善《招采管理办法》,明确单次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事项,须通过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招标;完善项目管理手续,加大投标资料、投标人员信息审核力度,有效提高工程项目现场监管质量。

    地方金融组织服务发展和风险防范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方面。一是针对担保业务风险管控不到位的问题。及时修订保后管理、担保业务审查审批等工作细则,细化抵(质)押物权属审查事项,进一步加大反担保抵(质)押物审查和保后跟踪检查力度。二是针对业务审核质效不高的问题。一方面,制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通过信息系统实现政务类数据、第三方数据及公司业务数据的综合运用。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反欺诈数据及司法涉诉等第三方数据优化风险防控策略及规则,风险防范和识别能力得到提升。三是针对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修订完善《担保费管理操作指引》,健全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担保费收入定期核对机制。开展担保费收入复核清理,对2021—2023年提前确认的171.95万元担保费进行账目调整,追回、应收未收、退还应退未退担保费4.6万元。

    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风险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方面。一是针对投融资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对企业融资成本较高等问题开展深入研判,形成《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融资成本超指导价的情况说明和改善措施的报告》上报市国资委,计划通过优化融资结构、启动融资方案征集等方式全力控制融资成本。二是针对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的问题。一方面,积极健全组织机构,增设规划设计部等强化对项目前期工作的研究和管控。另一方面,完善内控制度,出台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制度16项,工程进度、设计管理等12项制度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印发。建立工程变更台账,相关工程的变更审批手续正按计划推进。

    市属国有企业基金投资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方面。一是针对治理层权责划分不够清晰的问题。对支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等决策程序进行规范;修改《公司章程》,严格区分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权限职能。二是针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支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对各事项的管理权限和决策层级进行明确和细化,与公司章程保持衔接。三是针对基金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已按人才基金《合伙协议》信息披露要求,重新向人才基金合伙人披露2023年度报告。

    (六)其他重点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宜宾市商务领域助企纾困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方面。政策制定方面,一是针对政策未细化,执行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进一步细化补助申报指南,明确将汽车和家电商户缴纳的含税电费总额作为电费补贴的计算标准,将第三方审计报告作为营销额补助的申报依据,助企纾困政策各项补贴的执行标准和口径得到统一。二是针对奖补政策制定脱离实际的问题。根据商贸物流业、会展业、电商产业市场调研情况对商务奖补政策进行修订,有效提升了支持首店经济、引导企业做大规模、积极引进优质项目等7个奖补项目政策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三是针对奖补政策资金效益发挥不佳的问题。积极优化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等方面的奖补政策,细化、量化交易额、商品丰富度、成交数量等经济指标。印发《宜宾市市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专项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政策执行方面,一是针对奖补资金配套不及时的问题。将因素法与项目法紧密结合,对资金分配进行优化和调整,并及时督促各县(区)加强资金保障,规范资金拨付。截至10月底,共向项目单位下达奖补资金148.8万元。二是针对工作不细、审核不严的问题。积极指导各县(区)加大补助资金清理和补发、追收力度。截至10月底,已向因计算错误导致少获得补助的企业补发奖补资金48.93万元;向5家企业追回财政补助资金20.79万元,并积极通过司法程序或沟通协调加快向6家企业追回多发放的补助资金。三是针对核查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截至10月底,已追回2户企业通过编造纳税申报表骗取的6万元奖补资金。下一步,商务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建立联合核查机制,加大奖补项目审核力度。

    国外贷援款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方面。全市10个单位通过账目调整、完成财务决算、强化资产监管等方式有序推进问题整改,力争最大限度发挥国外贷援款资金效益。一是针对资产核算不规范的问题。5个县相关部门(单位)、医院及时规范财务核算,对125.43万元资产进行账目调整。二是针对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户企业已按程序完成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积极开展征地拆迁情况梳理,拟于2025年完成相关报告和资料后,及时办理滨江环线道路工程财务决算。2家医院及时修改《医疗设备管理使用管理制度》等文件,完善资产验收、出借、报废手续,并完成了资产清理盘点。

    三、审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全面梳理2023年7月以来全市审计发现并移送的179件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处理落实情况,截至2024年10月底,已处理落实115件,正在调查处理64件,共223人被追责问责,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5人,组织诫勉等其他处理158人,追收追缴和处理处罚资金1459.65万元。

    四、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后续工作打算

    从今年整改的总体情况看,虽然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已全部按期整改完成,部分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问题也有序推进,但同样反映出审计整改工作中还有两方面特点值得关注:一方面,近年来审计查出问题的综合性、复杂性交织,整改任务较以往更艰巨、期限更长,特别是有的问题整改本身即属于中长期改革任务,需要伴随改革深化持续推进,有的问题出现于创新工作探索阶段,需要根据探索适应情况逐步解决,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仍需持续优化。另一方面,各类监督的贯通协作在信息互通、监督互动、线索移交、措施互补、成果共享等方面的衔接还需加强,重大问题线索的移送、查办、反馈的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顺应时代发展和改革需要,在加大对尚未完成整改问题跟踪核查力度,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抓好整改的同时,扎实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审计整改政治责任

    始终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市委六届九次全会和六届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审计整改作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理政、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服务基层治理需求的重要抓手,以更高站位、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动解决当前审计整改的难点堵点问题,切实打通审计监督“最后一公里”。

    (二)以更全的责任体系,强化审计整改刚性约束

    认真落实《宜宾市审计整改分级分类负责管理办法》,不断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点抓好时间跨度长、历史原因复杂、整改难度大、涉及利益群体多的问题的整改销号。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结果运用,严格实行审计整改闭环管理,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问责,确保整改“动真格”。

    (三)以更实的源头治理,促进审计整改成效提升

    持续深化“研究型”审计,把剖析问题原因、提出审计建议、推动整改落实当作课题研究,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挖问题根源,突出建章立制,努力实现整改一个事项、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持续推进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健全信息互通、监督互动、线索移交、措施互补、成果共享机制,推动各类监督相向而行、同向发力,让审计整改效果转化为系统治理效能。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扣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更加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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