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大数据审计监管平台运维安全保障能力,宜宾市审计局拟公开比选大数据审计监管平台运维服务单位(以下简称运维单位),欢迎有意者积极参与。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宜宾市审计局大数据审计监管平台运维服务
二、运维服务时间
本次比选的运维单位服务年限为: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三、项目内容及金额
供应商和宜宾市审计局签订大数据审计监管平台运维服务合同,同时派遣一名运维服务人员长期驻点。供应商及其提供的项目运维服务人员均需与宜宾市审计局签订保密协议。运维服务工作严格遵从宜宾市审计信息化工作整体部署及电子数据审计科(市审计信息中心)工作安排,运维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严格服从工作要求、时间的安排和调整,服从宜宾市审计局大数据审计监管平台安全运维服务要求
本次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9.6万元/年,报价高于9.6万元/年的供应商视为无效供应商。
四、参与比选对象及条件
本次将选取1家专业运维单位为中选单位,入选条件为: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以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函)。
(四)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的供应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次比选。
(七)本项目仅针对中小企业。
(八)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比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有意参加比选的运维单位,请于2025年11月18日14:30前通过现场提交密封后的比选材料(纸质版3份),参选文档中必须包括以下材料,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否则不纳入选聘范围:(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要求证件有效;(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提供承诺函原件);(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二)评选方法:文件递交后,在响应服务要求的前提下采用综合评分中选法,按符合响应比选文件供应商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前三名为中选供应商候选人。经宜宾市审计局党组研究确定最终中选人。若报价不足2家,可以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六、付款方式
运维服务费按季度结算。每季度初,宜宾市审计局根据考评情况,向运维单位支付上一季度的服务费用,费用支付前,运维单位向宜宾市审计局出具服务费发票。
七、公示方式
比选公告在宜宾市审计局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本次比选结果公告将在宜宾市审计局门户网站上发布,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价。
八、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宜宾市审计局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831-8205446。
附件: 1.宜宾市审计局大数据审计监管平台运维服务要求
2.宜宾市审计局大数据审计监管平台维单位选聘综合评分办法
3.报价一览表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书
宜宾市审计局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