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宁县审计局持续加大对农村集体“三资”审计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审计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作用,切实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以有力审计监督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一是积极开展前期调查。依托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乡村振兴专项审计等,积极开展农村“三资”管理调查工作。积极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全面收集了解并摸清“三资”管理底数、村集体资源的利用等情况,建立问题台账,重点聚焦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收支情况、运行管理情况等内容。 二是围绕政策确定方向。针对农村“三资”的政策落实、村级资产、集体资源、资金使用等方面重点内容开展延伸审计,深刻揭示农村在资源利用、资产和资金管理及运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审计监督质效。同时围绕“三资”权属界定是否明晰、民主决策是否合规、财务管理是否规范、资源资产资金管理处置是否合法等方面开展延伸审计。 三是加强审计成果利用。围绕村财务收支和村级“三资”管理情况,深入剖析问题形成原因,发现村集体“三资”管理运营存在薄弱环节、村级土地、房产等资产管理绩效不高、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够有力等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同时,促进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基层治理机制,全面提升农村资源利用、资产和财务管理水平,激活存量闲置资产,以审计监督赋能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截至目前,共开展涉及村财务收支和村级“三资”管理方面审计项目7个,发现问题14个,问题金额共计358.08万元,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追责问责涉及相关人员6人,提出并被采纳审计建议5条。(撰稿人:罗逸然;审核人:敖翔;审签人:陈维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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